钟祥市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
公 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并向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招投标单位予以通报,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及乘坐飞机、高铁、动车、列车软卧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被执行人唐小勤,男,汉族,住钟祥市石牌镇伍冲村四组40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22197809120074。执行依据:(2012)鄂钟祥执字第00015号,未执标的34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