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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解惑] 七十年代因工失去双手的石牌女工的求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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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2 16: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七十年代成为一名优秀的拖拉机手
  我叫周秀芝,女,生于1956年2月22日,现住石牌镇真武村二组。1970年9月至1974年7月,就读于真武中学机械班,由于成绩优秀,中学毕业后,于1974年10月被王龙公社安排为外型拖拉机手。
  1975年4月进入石牌农机站工作,被招工为一名亦工亦农拖拉机驾驶员,那时我十九岁,我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多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多为生我养我的石牌这块土地做贡献,因此,在短短的时间里我掌握了多门技能,既能熟练地驾驶捷克拖拉机,又能熟练驾驶履带拖拉机,跟男同志一样不分白天黑夜地加班。同年9月石牌和平闸渗水,就在和平闸即将破闸的前几天,公社党委全员动员防汛救灾,我们农机站理所当然地参加了汉江的紧急防汛,取土筑坝,9月15日,我挖土肩挑一整天,到了晚上,公社党委担心和平闸决口后影响下游的棉花被水淹没,便指派我们晚上加班轧棉花。由于工作强度太大,加之疲劳过度,当晚半夜十一点多钟,双手不慎被籽棉带进轧花机里辗得粉碎,我当时晕死过去,等我醒来时已失去了双手。
  原来,由于轧花机老化不灵敏,将我双手带进去辗了个粉碎性骨折,失血过多,到石牌卫生院检查后,医生为了保住我的生命进行了截肢手术,其中一只手从胳膊肘儿截肢。

花季的我因工失去双手
  手术后,我成了终身残废,正是花季的我,永远地失去了双手,生活完全无法自理。人生对我来说已没有了意义,整日以泪洗面,寻死觅活,在亲人的安慰帮助下,在党组织的关怀下(那个时候,党组织还真是给予了关怀与温暖),我坚强地活了下来,并帮助我到上海安了假肢。

组织上帮助我“安了家”
  说不尽的悲怆,说不完的凄凉,那个时候,应该说感谢党组织的关怀,当时的乡公社领导亲自出面,帮助我介绍认识了真武村村民朱天甲,并于1976年结婚,成了我一生的依靠,也许,这是我对组织上最“感恩戴德”的地方,三十多年来,都是他无怨无悔地照顾我,我才活到了今天。

企业倒闭,我被抛弃
  我什么事情也不能做,每天只等嗟来之食,我们吃住都在石牌农机站,丈夫朱天甲被安排在农机站厨房做饭,负责照顾我的生活起居,两人合计工资54元,这54元在当时来说还能生活。1979年,农机站合并,企业住房紧张,我们考虑企业的困难,我随夫到真武村二组居住至今。1988年,我们两人工资调整至70元,1992年原农机站转制为淀粉厂倒闭(令人悲愤的是,石牌淀粉厂倒闭后,石牌镇工办已无法找到我过去的档案资料,这是谁的责任?)没有给我们夫妇任何补偿,我丈夫还能劳动,还能养活我,也就没有提出太多的要求,后来民政部门给我一人60元的救济,有丈夫的劳动收入,还能勉强度日,我们也没有什么怨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夫妇处处为政府着想,不希望给政府添麻烦,因此,可以说,就因为我们的善良,我们的天真想法,所以,既没有要求给予任何补偿,也没有解决养老问题和享受福利待遇,才落得今天的窘境和下场。孩子也过早地辍学,靠自己在外谋生路。

难道要我每年都乞求施舍吗?
  实际上,2000年以后,政府部门再没有把我当成应该帮助的对象,把我抛弃,忽视我的权利与保障,只是把我当成“施舍者”——每年办“低保”,把我当成施舍的乞丐。我每年都到民政部门下属的民政办公室乞求多次,才给予办一个低保,并且,去早了说是没有开始,去迟了说是办过了,正所谓叫花子抹碗——早了没有,迟了派过了。再加上,办低保不透明,我不知道何时该续办手续,也没有人去通知我。到2007年初,我照了照片填了表,民政室的人说办早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再去,他们说办过时间了,我跟他们理论,民政室的李主任说:“你那么远,无法联系”搪塞。2008年,我提前按要求办理了手续,后来,民政的李主任说没有批,我到社保局一查才知道,当地民政根本没有报上我的资料,据我了解,是我的指标被别人占有了。就这样,2007年至2008两年没有得到低保。到了2009年5月,在我多次申诉下,石牌民政部门终于“施恩”,于2009年5月给我落实了每月90元的“低保。”
  我不解地是:我一个因工伤残者,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一双手,这个社会应该为我做什么?政府应该为我做什么?我有哪些基本权利应该得到保障?难道说,我只是一个可怜的被施舍者吗?不是说,“三个代表”其中重要一条——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吗?
  现在我夫妇二人已快六十岁,双方身体都有病,特别是朱天甲有多种病,但现在有病无钱看,有病不能医。已无劳动能力,生活极其困难。

我的基本诉求
  如果我有一双手,我不会是今天的样子,要比现在幸福美满得多。我曾有一双劳动的手,我曾有一双创造的手,但是,我这双手已给了“社会主义建设大业”,给我留下了终身痛苦,这是我个人的悲剧,也是这个社会的不幸,这个悲剧与不幸,现在没有任何人来分担,只留给我个人和家人了,可以说,这个社会对我没有尽到最好的责任,试想:我在没有医保,没有社保,没有社会福利的情况下,90元能做什么?现在物价这么高,我能生存下去吗?
  我是因工负伤成为残疾人,应该说,这个社会对我欠得太多,没有对我尽到义务与责任。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民情,他们倡导的科学发展观为主旨的和谐社会深入人心,因此,我向钟祥市委市政府提出如下诉求。
一、追查2007年至2008年两年低保指标的去向,把我的指标分派给了哪些人?
二、政府对我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偿不需要太多,一年补偿一千元也就够了。从伤残到现在三十六年,共计三万六千元。这三万六千元并不是我个人领用,而是帮助我办理社会保险费,给予我今后的生活有一个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享受退休职工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与福利。2010年11月3日,市委书记马朝晖同时发表在《湖北日报》发表一文:《探索农村社会养老新途径》,文章第一句话就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是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希望马书记把这些意见落实到位、到人。
三、为我丈夫朱天甲办理社会保障金,以后老有所养。
四、孩子们都已长大成人、成家,我的房子已很破旧,并且要把旧房子留给孩子们,我们夫妇将面临无处栖身的窘境,因此,希望政府给我解决一套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20平方米都行。
以上应该是不过份的要求,如果钟祥市以马朝晖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人说话算数、不再错下去,请给予考虑我的想法与诉求。
申诉人:周秀芝
家庭住址: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真武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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