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 发表于 2020-10-24 11:21:50

近日警方捣毁一违法豆芽厂,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以食为天”, 因此食品安全是格外重要的一件事,可是总有一些黑心商贩,为了牟取暴利,在人们的食物上大作手脚。

10月14日,遂昌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配合下,经过不懈追踪侦查,成功捣毁一个生产销售“毒豆芽”窝点。

近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市场上的豆芽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成分,随即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

城西派出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掌握了位于县城某处的生产“毒豆芽”窝点的准确地点和确凿犯罪证据后,按照既定抓捕方案,民警于凌晨对县城这个制售“毒豆芽”窝点开展集中打击。 抓获黄某华等犯罪嫌疑人2人,当场查获成品、半成品的黄豆芽、绿豆芽共32缸,合计500余公斤,同时查获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无根素液体原料、无根素粉末86包,AB药粉等物资一批。

经查,在黄某华家查获的这些豆芽都是泡在“无根素”中长大的,而“ 无根素”原料含有大量 4-氯苯氧乙酸钠和赤霉素等农药成分,是国家明令禁止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添加的物质。食用“毒豆芽”会在体内堆积亚硝酸盐,特别是伤害儿童肝肾脏功能,长期食用可能会致癌。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华交代,“无根素”药水在豆芽生产中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看上去很有卖相。为了获得最大利益、缩短豆芽生长期、防止豆芽生根、脱瓣,他才铤而走险使用“无根素”药水。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黄某华在2013年就曾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有期徒刑。刑罚结束完毕,他又重操旧业,抱着侥幸心理,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在豆芽里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并在县城的蔬菜批发市场进行批发零售,销售至各商贩和菜市场共计3万余斤,非法获利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华等二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遂昌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来源:遂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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