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环境不达标 新河一豆腐作坊被罚
近日,温岭市新河镇一家豆腐生产小作坊因生产环境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且健康证过期,被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河分局处以罚款2000元。7月初,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新河坦头桥村的一家豆腐生产小作坊地面潮湿肮脏,生产加工区和生活区没做隔离,生产加工区没有做好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执法人员在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健康证已经过期。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加工区和生活区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相隔离,具有与生产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同时,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经了解,40多岁的颜某做其它生意没赚到钱,凭着自己做豆腐的手艺,就干起了豆腐生产加工的行当,但他食品安全意识薄弱,自以为有营业执照就安全无忧,完全没意识到作为食品生产者应当履行的责任,最终被监管部门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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